三级预防是公共卫生领域的基本原则与核心实践策略,旨在通过不同阶段的干预措施,预防疾病发生、控制疾病发展、减少疾病危害并促进康复,可实现系统干预和资源优化配置,有效降低疾病负担。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干预时机,可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划分为三个层级:第一级预防是病因预防,针对整个群体消除病因和危险因素,是最经济、最人道的预防层级;第二级预防是心理问题的早期识别和干预,防止问题恶化;第三级预防主要针对已经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中小学生,通过专业治疗降低疾病危害,促进全面康复。
2023年4月教育部发布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深刻体现了三级预防理论的精髓。《行动计划》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置于首位,强调“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本质上体现了一级预防的要求;同时强调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动态监测机制,这是实现第二级预防的前提;还提出了干预处置的专业化要求,建设专业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体系,畅通危机干预通道,对应了第三级预防的要求。因此,本文构建的校家社协同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三级预防工作模式正是对《行动计划》政策精神的操作化阐释。
(1)第一级预防:通过普及性预防构建积极心理生态
第一级预防是整个体系的基石,核心理念是防患于未然,回应了宏观层面倡导的心理健康促进理念和微观层面学生需要安全、支持性环境的需求。它面向全体中小学生及其家庭,即通过广泛教育、积极环境营造和资源支持,提升群体心理韧性与素养,从源头降低问题发生风险。
第一,家庭:心理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是中小学生社会化进程的起点,其功能与质量是影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最直接因素。第一级预防中的家庭不只是被动的教育对象,更是主动的行动主体和协同网络的起点。
家长要强化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首先要提升自身心理健康素养和情绪管理能力,成为孩子的榜样。家庭可将《行动计划》中强调的“五育”并举有机融入日常生活,如通过家务劳动培养孩子的责任感;通过体育锻炼使孩子释放压力、增强体质;通过高质量亲子沟通让孩子敢于表达与求助等。家长需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避免过度保护或苛责要求,让家庭成为孩子心理健康的温暖港湾。
家庭行动离不开家长对学校和社会资源的信任与利用。家庭应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课堂、讲座等培训活动,通过良性互动提升家校协同共管共育合力。家庭应建立“求助是智慧”的认知,在遇到育儿困惑或发现孩子早期情绪困扰时,不回避、不污名化,主动寻求专业支持。
第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阵地。学校是系统、专业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主阵地。《行动计划》提出,要将“全面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体系,为学校在第一级预防中发挥核心作用提供政策保障。
中小学应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采用体验式、互动式教学。学校应配齐配强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并对全体教师进行心理健康通识培训,使每位教师都能及时响应学生心理健康需求。学校还应通过设立心理文化社团、举办心理健康主题活动等建设校园文化。
此外,作为校家社协同的主导者和联结者,学校应发挥资源整合作用。学校应主动承担家庭教育指导责任,利用线上课程、家访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并开展个性化、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学校可主动与周边社区、精神卫生中心、高校心理学院等建立合作,邀请专家开设讲座,组织学生参与社区心理健康活动等。
第三,社区与社会专业机构:心理健康服务的支持网络。从健康生态学视角看,第一级预防中,社区是连接家庭、学校与社会的中间系统,社会专业机构则是提供专业服务的核心力量。
社区应发挥其基层治理优势,建立面向居民的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提供科普资料、减压设施等。社区可以为中小学生提供文体活动空间及健康的社交和娱乐渠道,并支持学校开展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项目;可将社区治理经验融入心理健康工作,开展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在第一级预防中,社会专业机构应发挥其专业优势,负责开发科学的心理健康课程体系、培训教材和评估工具,为学校和家庭提供专业的知识和产品;通过大众媒体进行科普宣传,消除社会偏见,营造理解、接纳的社会氛围。专业机构可与社区合作,将服务下沉到社区,开展居民心理健康筛查和公益讲座,扩大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第二级预防:通过早期识别与干预阻断问题发展
当部分中小学生出现早期心理困扰时,需要启动第二级预防,及时发现高危个体或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以防心理问题恶化为心理障碍和疾病。该阶段协同的重点在于精准识别与转介。
第一,家庭:观察心理健康问题早期信号。在第二级预防中,家长应强化保护心理健康的意识与能力,学会识别心理问题的早期信号。当观察到孩子情绪持续低落、睡眠饮食紊乱、学业成绩突然下滑等情况时,应首先调整家庭互动模式,给予孩子陪伴和理解,表达关心而非指责。同时,家长应主动联系班主任或心理老师,寻求专业指导。必要时,家长应寻求专业机构的评估与诊断。
第二,学校:筛查心理健康早期风险。学校是进行早期筛查和风险识别的最有效平台。《行动计划》明确要求“健全筛查预警机制”,体现了学校在第二级预防中的核心职责。
学校应对全体学生进行长期、系统的心理健康监测,以及时发现心理异常者并制定针对性的干预和预防策略[6]。同时,班主任及学科教师需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密切关注学生变化,强化班级心理委员作用,形成同伴互助网络。学校应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和养育环境,及时掌握家庭变动情况与风险,对部分高风险学生及高敏感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针对性辅导。发现学生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时,需引导家长正视问题,并共同制订支持计划。学校应与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等专业机构建立标准化的转介流程。在转介过程中,学校需向专业机构提供学生在校表现、成长史、家庭环境等详尽的背景信息,提高专业机构诊断的准确性。
第三,专业机构:评估干预心理健康问题学生。专业机构是第二级预防中的专业保障,能够提供学校和家庭无法替代的科学评估和干预服务。接到转介后,由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学家等组成团队,运用专业工具对学生心理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诊断,并制订干预方案;同时,将专业判断反馈给家庭和学校,指导家庭、学校共同配合,形成积极的干预同盟,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能够在安全、支持的环境中应对心理问题。
(3)第三级预防:通过危机干预与康复支持促进社会功能恢复
第三级预防针对的是已经出现严重心理障碍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中小学生。目标是提供及时有效的危机干预和连续规范的综合治疗,最大限度减少疾病带来的负面影响并预防复发,促进中小学生康复和重返社会。
第一,家庭:危机时刻的守护者。面对心理危机,家庭的支持是康复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当学生出现自伤、自杀、厌学等情况时,家长要立即寻求专业帮助。在治疗及康复过程中,家长需学习疾病知识和康复技能,全力配合治疗,为孩子提供情感支持与照护,避免病耻感和指责说教,管理好家庭环境,减少复发诱因。
第二,学校:干预与守护的综合性支持平台。对于经受严重心理困扰的学生,学校需要建立完善的危机干预预案,确保在接到报告后能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对于康复返校的学生,学校应建立“一人一策”帮扶机制。学校需与专业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反馈学生状况;指定教师与家庭保持沟通,了解其困难和需求,提供情感支持和资源链接。在学生升学时,要实现心理档案学段间互通[7]。同时,学校需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全体学生理解和接纳心理疾病患者,消除歧视和偏见,为康复学生营造一个温暖、包容的校园环境。
第三,专业机构:危机干预的中坚力量。专业机构是第三级预防中不可替代的专业力量,直接关系到学生生命安全和康复效果。专业机构需为高危学生提供绿色就医通道,对住院治疗学生提供综合性治疗方案,在学生出院后提供连续康复服务;要帮助家庭提高有效应对能力、建立康复规划。学生返校前,专业机构需对其进行全面评估,并向学校出具详细可操作的返校建议和后续支持方案。还应为学校教师提供专项培训,使其具备识别和初步应对危机的能力。
校家社协同三级预防体系是一个环环相扣、动态循环的有机整体。第一级预防中,家庭对学校信任支持、学校对家庭专业赋能;第二级预防中,学校是转介枢纽、家庭是干预同盟;第三级预防中,专业机构是诊治康复服务提供者及家校的指导者,学校是综合性支持平台,家庭则是守护者。家庭、学校、社区和专业机构的通力协作,是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