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兴华教育集团2024级招生公告
2024年08月11日 16:25:47 访问量:8102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构建良好教育生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根据博野县教育和体育局《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博野县兴华教育集团2024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相关事宜做出如下通知:持有博野县非农户籍和南白沙、北白沙、东街、刘陀店、南刘陀户籍的年满六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如以上户籍适龄儿童数量未满足招生计划,将按照招生原则适量招收部分非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首先招生:持有博野县非农户籍和南白沙、北白沙、东街、刘陀店、南刘陀户籍的适龄儿童;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需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如有户籍变更,变更时间最低满一年。其次招生:在博野县城小区长期居住且有房产证购房户的适龄儿童。《房屋所有权证》和适龄儿童父母户口本姓名一致。出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要常年共同居住,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未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特别提醒:与他人共有的房产、未交付使用的住房、居住在非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以及私下交易未过户的二手房不作为入学依据。再次招生:在博野县城小区长期居住且持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户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一年内物业、水、电、暖缴费单据。(按照学生出生先后顺序录取)最后招生:租房户的适龄儿童。(在上一条件未招满的情况下,按照学生出生先后顺序录取)已经在其他小学就读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名,隐瞒情况参加报名的学生将予以清退,后果自负。
我集团将根据东、西校区的承载体量大小,综合考虑实际居住等条件,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统一调配,家长和学生需要遵守该原则。
1.网上预报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请于2024年8月12日至13日,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陆网站https://byxxhxx.30edu.com.cn/,打开网上信息征集窗口按要求认真填报学生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照片。每个学生只能提交一次信息,不能重复提交,一定要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2.现场材料审核。2024年8月16日上午8:00家长(监护人)带适龄儿童一同到兴华教育集团西校区提交材料。需要带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料有(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好)①蓝底小二寸照片两张②承诺书(见附件1)③居民户口簿(户主、监护人和孩子页)④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⑥房产本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获取办法见附件2)或有效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⑦其他证明材料(购房银行票据、近一年的水、电、暖费用票据等)。 3.注意事项。现场审核时,家长不需提前来学校排队,我们会分多个窗口进行审核,学生录取与网上信息提交先后、纸质材料提交审核先后无关。不按时网上报名或现场审核材料的家长,视为自动放弃在我校就读机会。 4.后续资格审查。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兴华教育集团招生委员会除了班子成员和老师外,还有村民代表和部分在住建、自规、公安、卫健、教体局等单位工作的家长。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有关要求,采取联合审查的方式现场验证,报名结束后安排专人入户调查,会同公安、住建、自规等有关部门对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核查。对监护人提供虚假入学材料的、被人举报不符合入学条件查实的,取消其子女在我校的入学及将来转学资格。入学后学校会再次逐生核查入学资格,对没有城区固定房产的、食宿在第三方社会机构的予以清退。 5.录取结果公示。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会第一时间在学校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录取学生名单,请家长们随时关注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兴华教育集团招生全过程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三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提出。家长如有特殊情况也请在名单公示后三天内提出。招生期间的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是:西校区0312-8323559 东校区0312-8326527(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本招生公告解释权归兴华教育集团所有,请广大家长理解配合。欢迎小朋友们成为兴华教育集团的新生,开启人生重要的六年小学生活,期待你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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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生报名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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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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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