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教育集团校园安全“十不准”(新修订)
为确保全校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提高全体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兴华教育集团特制定、修订校园安全的“十不准”规范。以努力减少、杜绝安全隐患,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内容如下:
1. 不准早到校、晚离校,不准随便出校门,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安排。
2. 不准在教室、走廊、楼梯等地方追逐打闹、做游戏、攀爬校园内的窗户、栏杆、桌椅、树木、围墙或建筑物:防止跌倒、跌落伤害,保护学生免受不必要的风险。
3. 不准乱摸电灯开关插座,乱开电风扇,不准私自携带篮球、足球等可能造成伤害的玩具入校。
4. 不准在校园、教室、厕所等校内场所拥挤、打闹、随意快跑及做危险性动作。
5. 不准上、下楼时拥挤、快跑、牵手扶肩、逗留、嬉闹;不准在排队时推搡、散落、逗留。
6. 不准在校园内或周边水域游泳或戏水: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7. 不准购买各种零食或带零食入校:减少食物中毒风险,维护学生健康。
8. 不准携带学校严令禁止的刀具、器械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器物进入校园:预防暴力事件,保障师生安全。
9. 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烟花爆竹等)进入校园。预防火灾、爆炸事件,保障师生安全。
10.不准欺负、嘲笑或排斥其他同学:营造友善和谐的校园文化。
这些规定旨在减少校园内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规定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要求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家长知晓,确保每位学生都能理解并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提示:希望班主任老师、家长对以上要求给学生(尤其是一二年级学生)做出解释说明,方便学生理解遵守,提升安全意识!希望全体家长、老师努力当好校园安全的守护者、践行者,必须切实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不断提升安全防范的执行力、凝聚起共筑安全的合力,齐心协力、步调一致,让安全的愿景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校园环境。
博野县兴华教育集团
202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