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小学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人员分类:
1、在职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教辅和工勤人员。
2、临退人员:包括距退休不足两年的老教师和原学校老领导。
3、长休人员: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办理病休手续的人员。
二、分配方案:
1、在职人员:必须按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经过学校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相应的绩效工资。
2、临退人员:完成学校分配的必要工作,享受平均水平绩效工资待遇。
3、长休人员:因无绩效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在职人员的工作量
1、校长:负责学校全面工作,为满工作量。
2、副校长:在完成分管的学校管理工作后,同时适量兼课为满工作量。
3、主任(副主任):在完成分管的学校管理工作后,兼任教学工作且课时量不低于学校平均课时量 1//2,为满工作量。
4、财会人员:在完成学校财务工作后,并承担学校物品采购、上级文件的领取和学校材料的报送,则为满工作量。
5、工勤人员:负责学校的门卫和值班工作,并承担学校后勤保障工作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单位平均水平的90%发放。
6、图书管理员、实验室管理员和教辅人员:完成各自的岗位职责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工勤人员水平发放,若兼任教学工作且课时量不低于学校平均工作量的1/3,则视为满工作量。
学校平均课时量为全校周课时总量除以学校一线教师数,一线教师课时量不足平均课时量的80%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低于50%的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不服从学校安排的无岗人员,扣除所有绩效工资。
7、在职人员在考核期限内完成各自工作任务,按学校平均水平享受相应比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8、班主任津贴的分配: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70元的基础性班主任津贴,剩余部分用于优秀班集体的奖励。
实施细则
考勤:所有在职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否则视为不合格,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门卫因值夜班,与其他教职工考勤方式不同)。以考勤机记录的考勤结果为准,同时学校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查岗,结果定期向全体教师公开。
1、迟到、早退:每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每次扣1元。
2、漏签:每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每次扣2元。
3、中途非公外出:每月累计超过三次以上每次扣3元(请假)。不请假外出视为旷工。
4、旷工:学期内旷工在1个工作日扣除100元;学期内旷工在1工作日以上2个工作日以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5个工作日以内,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5个工作日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病事假:病事假天数的认定,非连续的病事假按照实际工作日计算;一周内所有工作日连续请假的,视为7天。月内病事假合计超过3天按以下规定执行。
病假:8元/天。3天以上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7天以上须到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一个月以上不足两个月,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2个月以上不满6个月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6个月扣发全部绩效工资。(重特大疾病,可酌情予以照顾)
事假:
1、教职工的婚、丧、产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规定期限内,享受相应的津贴待遇,但不再享受全勤待遇。
2、其他事假在七个工作日内:16元/天。学期内事假在7个工作日以上,20个工作日以内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超过20个工作日不满30个工作日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工作纪律:全体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按时上课,上课情况随机检查,只要空堂(含学生到位教师未到):10元/节。
工作期间从事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聊天、打游戏、看电影、干私活、串办公室闲聊,月内累计三次以上每次扣5元,5次以上10次以下,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超过10次,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鼓励教职工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但必须在大课间和上午第四节、下午第三节进行。
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活动如:会议、监场、阅卷、运动会、集体劳动等,相关人员必须参加,每缺一次扣10元。
教研活动:各教研组每周至少活动一次,相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每缺一次扣10元。
特殊情况:因体罚、侮辱学生或其他工作不当,为学校造成重大影响的,酌情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
安全管理: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保障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的安全,是每位教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在教学中,因疏漏出现责任性安全事故(学生受伤入院或门诊治疗且通知学生家长的,即为安全事故)的,依照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1、由学校出面协调解决的:扣发直接责任人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2、由教育局相关人员出面协调解决的: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半。
3、交由县级以上其他部门处理的:扣发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学校根据教职工在工作中的业绩,对优秀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
1、优秀奖:学校根据学科,将一线教师分为语文、数学和其他三个学科,按照《评估细则》评选出前30%为优秀人员,每学期奖励30元的优秀奖津贴。
2、岗位津贴:双考试科目:10元/月。学校领导班子岗位津贴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3、专项奖:用于本考核期限内,教职工因专项工作突出而取得荣誉的奖励
A、作课比赛、说课比赛、教师基本功比赛、班主任素质大赛、课题研究成果等活动。(奖励金额:校级10元/次、局级20元/次、县级30元/次、市级50元/次、省级70元/次、国家级100元/次。同类同次取最高。)
B、迎接专项工作检查、承担非全体性工作和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等。
4、全勤奖:在考核期限内,学校把在考勤中因迟到、早退、漏签和非公外出、旷工、病事假等情况扣得的奖金,首先提取优秀奖、岗位津贴、专项奖励所需资金后,结余部分奖励全勤人员。(全勤人员指当月考勤无迟到、早退、漏签和非公外出、旷工、病事假等情况者。)
博野县兴华小学
201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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