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电教[2017]20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电化教育馆
各县(市、区)电教馆(站)、市直各学校:
现将河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三届微课大赛的通知》(冀电教[2017]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该活动,并将优秀作品按要求在参赛平台上传,并同时报送一份给市电教馆。我馆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质量设立一、二、三等奖,并将优秀作品统一推荐到省大赛组委会参评,对组织得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及优秀组织个人奖。
联系人:魏星、刘志良
联系电话:5979610
地址:保定市莲池北大街50号市政府东院保定市电化教育馆
邮编:071000
附件: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三届微课大赛的通知》
(冀电教[2017]9号)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通 知冀电教[2017]9号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
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三届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电教馆:
为引导广大中小学教师主动创新信息化环境下课堂教学形态,助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化学习,促进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不断积累和共享微课教学成果,经研究,决定在总结第一、二届微课大赛成功经验基础上,举办河北省第三届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全省中小学教师和特殊教育小学阶段各学科教师。
二、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分为个人参赛和学校参赛2种形式。
个人参赛:教师个人参与竞赛,个人参赛内容为课程同步知识点讲解和试题精讲微课。
学校参赛:由同一所学校教师组成的微课研发小组参与竞赛,同一学校可以多个小组参赛。参赛作品应为教材中完整的且与课程同步的系列微课,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
三、竞赛内容
1.课程同步知识点讲解:主要是围绕小学、初中、高中阶段课程同步知识点制作开发的微课。
2.试题精讲(仅限个人参赛选择):主要是针对中考、高考试题进行考点分析、解题方法与思路制作开发的微课。
3.特殊教育知识讲解:围绕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全日制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小学阶段课程同步知识点制作开发的微课资源,优秀资源将在“智障儿童无障碍学习全媒体出版工程”中优先使用。
四、参赛题目选择及作品提交
1.参赛个人和学校管理员进入河北省微课平台(****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 font-size:12pt">),了解赛事具体规则,选择竞赛题目。
2. 个人参赛:参赛教师自行注册,每人允许提交1件作品,通过大赛客户端直接上传。
3.学校参赛:参赛校需指定专人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微课大赛工作。管理员于6月25日至9月25日在线申请,免费开通学校云平台,开通后永久免费使用。通过系统配置的管理员账号登录平台,选择学校竞赛题目。参赛校的教师需经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加入本校云平台,统一提交系列微课参赛。
4.参赛个人、学校需在线同意“大赛参赛作品授权协议” (附件3);
5.参赛题目发布时间为6月26日;
6.参赛题目选择时间为6月30日 10:00~9月15日 24:00;
7.参赛作品网上提交时间为7月1日 0:00~10月25日 24:00;
8.参考资源:方圆微课网(****)。
五、竞赛程序
1.各市电教馆推荐100件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学校参赛作品中的微课),定州、辛集市推荐30件优秀作品进入省级评审。省级评审实行百分制。参照微课评审标准(附件1)对各市电教馆推荐的微课作品进行打分。
2.特殊教育参赛作品直接进入省级评审。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优秀作品奖和组织奖。
1.优秀作品奖。入围省级评审的作品(含学校参赛作品)根据作品情况设立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数量为10%,二等奖数量为20%;三等奖数量为30%。颁发获奖证书。学校参赛的系列微课中,每个微课单独参与优秀作品奖评审,组委会不对系列作品单独设奖,大赛获奖证书与微课作品对应,获奖证书只填写1~2个作者姓名。大赛不提供纸质证书,获奖教师可在河北省微课平台(****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2312; font-size:12pt">)用户中心下载获奖证书的PDF文档自行打印。
2.组织奖。组委会将根据各市电教馆和参赛学校提供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适量的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学校的优秀组织奖获奖率为30%,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校和大赛组委会共享本次大赛全部微课资源。
七、其他事项
1.本届微课大赛不收取参赛教师任何费用。
2.参赛微课及主要素材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参赛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性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微课内容要围绕选择的题目进行深度精讲,单一阐述教材内容的微课将影响分值。
4.参赛微课应严格按照本次大赛要求,在上传时务必包含微课视频、微课教学设计,确保每一个微课资源的完整性。
5.已参加省级及以上微课研发项目或其他微课大赛等活动的获奖作品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大赛。
6.大赛获奖结果将于11月在河北省电化教育馆官网、方圆微课网和方圆微课公众号公布。
各市电教馆要高度重视本次微课评选活动,组织教师积极参赛。各市馆需指定1位教师专门负责大赛的组织活动,并于6月30日前将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省电教馆研究部。
联系人:省电教馆 王玉芹 电话:0311-66005855
杜文才 电话:0311-66005856
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 多明明 尹振亮
电话:0311-87718896
技术咨询:河北省微课平台 荆雪 QQ:3494541491
微信公众帐号:方圆微课(weikelexue)
附件:
1.微课制作及报送要求
2.微课大赛评分标准
3.参赛作品授权协议
4.学校微课云平台开通申请表
(附件请登陆****下载)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 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
2017年6月20日
附件1
微课制作及报送要求
上报作品需要包含微课视频、参赛作品登记表、教学设计、参赛作品授权书。
1.微课视频片头由客户端生成合并至微课视频,作品不得含有片头或水印;
2.微课确保画质清晰,不提倡全程录制作者本人的头像;
3.文字内容正确无误,无科学性、政策性错误;标准普通话、声音清晰,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详略得当,讲解精炼;
4.时间须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若微课中使用到PPT,须做到简洁、美观大方,声音建议采用双声道录音,分辨率要求为1080p、720p两种,建议使用720p分辨率。视频文件需通过大赛客户端转换为MP4格式。
5.提倡使用便于教师个人操作的微课录制设备,以内容为核心,控制录制成本,避免高成本大制作。大赛组委将对参赛学校提供必要的支持,提升教师的微课制作技能。建议参赛学校在大赛后,继续使用微课录制设备为校本资源建设服务,为微课在日常教学的常态化应用服务。
附件2
河北省第三届微课大赛评分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教学 设计 | 重点突出 (10分) | 知识点选取准确、科学;选题好、适合用多媒体表达,是教学中典型、重点和难点问题。 |
方法灵活 (10分) | 教学过程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精彩有趣,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提升学生学习积极主动性,至少做到微原创 | |
结构清晰 (10分) | 结构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明了易懂 | |
课件设计 (10分) | 课件制作简洁,构图合理,素材搭配恰当,能够很好表现主题。 | |
技术 实现 (40分) | 视频录制 (40分) | 1.录制方式:选用设备适宜微课的常态化应用和高效便捷的制作,符合日常教学、辅导的习惯。不使用课堂录播方式。 2.讲解形式:建议采用包括PPT展示、教学器具演示、纸面书写讲解、实验操作等组合的常用形式,作品亲切生动,突出知识点内容、画面简洁、不做多余的渲染,不建议在后期制作上投入大量精力。 3.视频内容能充分体现教师对知识点多方位的讲解能力,(例如:理论讲解、实物操作和解题过程等相结合的微课)让学生易学易懂。 4.微课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声音与画面同步。 |
作品 规范 | 材料齐全 (5分) | 微课视频、微课教学设计、作品登记表等报送材料齐全。 |
语言规范 (5分) | 语言发音标准、简明、有亲和力。 | |
教学 效果 (10分) | 完成设定的教学目标,有效解决实际教学问题,促进学生思维的提升、能力的提高。 有示范和引领作用,可以推广。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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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北省第三届微课大赛参赛作品授权协议
1.用户点击“同意以下协议”按钮,则视为用户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同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2.作者承诺
(1) 参赛作品及配套资料(以下或统称为“该参赛作品”)系作者原创;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任何形式之保密义务。
(2) 若违反上述授权及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由作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参赛作品知识产权的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作者同意自大赛主办单位收到作者的该参赛作品之日起,无偿授予大赛主办单位:河北省电化教育馆、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该参赛作品的下述使用权:汇编权、发行权、复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网络出版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国内外文献检索系统和网络、数据库系统检索和收录;允许或通过各种介质、媒体以及其他语言文字出版和使用该参赛作品的权利;以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或以后出台的法律规定的方式使用该参赛作品。
本授权书于该参赛作品参赛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同该参赛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
学校地址 | 省 市 (区)县 |
学校名称 (与学校公章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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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 |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
平台管理员 | 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QQ: 电子邮箱: |
学校类型 | ○公办 ○民办 ○其他 |
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
学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学校名称填写请与学校公章一致,勿填写简称。 2. 学校申请开通微课云平台需在9月25日前登录河北省微课平台(**** style="; font-size:12pt">)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申请表。 3. 表格中信息均为必填项,用于平台的审核,请认真填写。 | |
附件4学校微课云平台开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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