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摘要
二、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
展演活动共三大类:表演类、作品类、征文。
(二)艺术作品类(3项)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他画种。
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
(水彩/水粉画(丙烯画),各班限交5幅,国画不限数量)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不限数量)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
(不限数量)
作品要紧贴学生生活,展现美好心灵,具有浓厚的人文情怀,凸显家乡特色,上报时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的电子文档(不超过400字),以上三类作品,中学、中心校,兴华小学各选报3幅,于
(三)征文
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纸质和电子文本同时报送。文稿用word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号字。各中学、中心校,兴华小学选报3篇,于
(各版限交5篇)
(一)奖项设置
设八类奖项。1、优秀组织奖:设单位组织奖。2、优秀组织工作者奖:表彰本届艺术展演活动中工作出色的学校(园)优秀组织工作者。3、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4、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5、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2人)和艺术作品、征文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报1人)。6、优秀征文奖:评选优秀学生征文。7、艺术教育论文奖:设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