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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一届微课大赛的通知

2014年02月28日 08:47:21 访问量:2466

各县(市、区)电教馆(站)、市直各学校:

    现将河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一届微课大赛的通知》(冀电教[201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幼儿园及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该活动,并将优秀作品按要求于2014430前上报到保定市电化教育馆。我馆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质量设立一、二、三等奖,并将优秀作品统一推荐到省大赛组委会参评,对组织得力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及优秀组织个人奖。

    联系人:魏星、刘志良

联系电话:59796105979601

地址:保定市莲池北大街50号市政府东院保定市电化教育馆

邮编:071000

附件: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一届微课大赛的通知》

(冀电教[2014]2号)

                                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冀电教[2014]2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

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

关于举办河北省第一届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电化教育馆,定州、辛集市电化教育馆:

为贯彻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教师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经研究,河北省电教馆决定与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全媒体期刊《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共同举办河北省第一届微课大赛。本次活动由北京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万方数据中小学数字图书馆)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全面展示我省微课研究和应用成果,搭建全省微课交流和推广的应用平台,提高广大教师的微课制作能力,提升广大教师制作微课的积极性,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参赛对象与范围

全省中小学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本届微课参评内容为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四个学段的所有学科。

三、微课制作及报送要求

上报作品需要包含微课视频、参赛作品登记表、教学设计、参赛作品授权书,每件作品收取参赛评审费50元。

(一)微课的制作要求

1.微课片头含有微课名称、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微课适用对象及微课所属学科、教材、单元、知识点等信息;微课标题以知识点命名【参考命名方式:学段(学前、小、初、高)+学科+教材+单元(或章节)+知识点名称】;

2.微课确保画质清晰,不需要全程录制作者本人的头像;

3.文字内容正确无误,无科学性、政策性错误;标准普通话、声音清晰,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详略得当,讲解精炼;

4.时间须严格控制在10分钟以内,文件大小不超过20M;若微课中使用到PPT,须尽量做到简洁、美观大方。最后生成的视频文件格式为:MP4WMV,声音建议采用双声道录音;

5.参赛作品须是参赛者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发现抄袭现象,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6.参赛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且同意授权河北省电教馆协办的全媒体期刊《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和北京万方数据中小学数字图书馆使用。

(二)各市汇总作品报送要求

以各市为单位上报参赛作品汇总U盘一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     市报送微课大赛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学前、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以学科命名;四级文件夹以知识点命名,内含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登记表、教学设计、参赛作品授权书。汇总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

四、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学段学科组织专家评委会,依据各学科上报参评微课数量按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若干的比例择优进行评选,由河北省电教馆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在河北省电教馆协办的全媒体期刊《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及万方数据中小学数字图书馆网站上刊登。

所有参赛作品合格的作者都将获得万方数据中小学数字图书馆检索阅读账号50-300元。

五、其他事项

请各市电教馆积极组织教师参与优秀微课评选活动,深入推进微课资源的广泛应用。并在逐级评选的基础上于2014520日前将参赛作品、汇总表以U盘形式报送省电教馆研究部。

参赛评审费用请汇至出版社账户:

开户行: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号:131****20010141564662

汇款注明“微课大赛”。

联系人及电话: 尹振亮 87718896;杜文才66005856

 

附件:1.微课大赛评分标准

2.参赛作品登记表

3.参赛作品授权书

4.作品汇总表

 

 

河北省电化教育馆    方圆电子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当代教育实践与教学研究》编辑部

    2014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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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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