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教政体函〔2015〕12号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辛集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部署,创新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方式,大力培育和推广在家乡文化进校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勤奋学习、勤奋劳动、勤俭爱国”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优秀研究成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请各地按照《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评选办法》(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的宣传、动员、组织及推荐工作。
各设区市,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请务必于2015年11月1日前,将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附件2)、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0311-66005204
电子邮箱:s66005204@****
报送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49号,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1317房间(邮政编码:050000)。
附件:1.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评选办法
2.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3.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汇总表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评选办法
为组织开展“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项设置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是对在本省中小学校(含职高、幼儿园)开展的遵循教育规律、体现创新精神、反映时代特征、取得显著实效的德育工作优秀成果的奖励。该奖项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为项目带头人(1人)、主要贡献者(不超过3人)颁发证书。
二、案例申报
(一)申报范围
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主要是指按照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要求,反映课程德育、实践育人、德育工作的管理和评价、德育资源的开发和整合以及其它德育工作的实践和探索,要在解决德育热点、难点问题上有一定突破。
创新案例面向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部门、各中小学校(含职高、幼儿园)开展征集。
征集评选原则上以中央8号文件颁布以来的实践成果为主,以充分体现和突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面的实效性成果为主(以丛书、教材和纯理论研究等形式呈现的相关德育成果不在本次征集评选范围之内)。
(二)申报标准
1.具有正确价值导向,反映先进教育理念。
2.在德育体制、机制或内容、途径和方法等方面有所创新。
3.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发展有显著效果。
4.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理论性和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推广。
5.原则上须经一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并在区域范围内很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形式
以成果总结报告为主件,包括反映成果形成背景、实施过程、实施效果及突破性成绩、经验总结等方面的内容,字数在5000字以内。如有必要,可附相应说明成果的实物及有关音像资料等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申报表可从河北德育网下载,表格复印有效),提交成果总结报告一式一份,同时附相关材料电子版(上报后一律不予退回)。
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发布本市征集活动通知,受理本市所属单位创新奖的申报,在评审的基础上,推荐参加省级评选的成果,每个设区市推荐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10项。定州、辛集市推荐的成果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五)申报时间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每年评选1次,各地于11月1日前申报。
三、案例评审
(一)评审机构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征集评选活动。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征集评选领导小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二)评审程序
评审包括初评、复评、公示和终审4个阶段。复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单位的成果以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调研,通过民主评议形成结果上报评审领导小组。经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最终获奖结果。
四、表彰奖励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对获奖创新案例进行奖励和表彰。
五、其它
(一)本办法由河北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2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
申 报 表
(2015年度)
申 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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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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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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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制
2015年3月
填表说明:
1、请详细填写表中所列各项内容,项目带头人为1人,主要贡献者最多不能超过3人;
2、项目介绍要真实准确,写明项目实施时间、实施过程、项目措施、创新点等内容,要求观点鲜明、概括准确、论述清楚、有理有据,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超过5000字;
3、内容填写一级题目为二号黑体,二级题目为三号黑体,内文为三号仿宋体;
4、本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
5、申报单位、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加盖公章方可参评。
附件3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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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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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带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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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贡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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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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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内
容
实
践
过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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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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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意见 |
年 月 日 | |||
省委教育工委 、 省教育厅意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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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河北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创新案例汇总表
单位: (公章) 填表时间:2015年 月 日
序号 | 申 报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项目带头人 | 职务 | 主要贡献者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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