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教育局中小学
2014年教学质量评估表彰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的评估,将有效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改进和提高,促进教学管理机制,进一步树立以教学质量理念为先导的全面质量观和多元质量观,把握教学质量管理的新内涵,做到既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又要切合实际,科学规范。通过评估与督查,帮助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通过评估与督查,有利于全面深入的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竞争机制,促使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
一、初 中
(一)升级考试
七年级、八年级均参加调研考试,参评人数分别按学籍数的一定比例,平均分按所教学科由高到低计算。
教师成绩=平均分+工作量分
平均分=![]()
工作量分=班数分+人数分
班数分=所教班数×0.4;人数分=参加考试人数×0.02;
班成绩=![]()
(二)中考
1、教师成绩=①平均分+②优秀分+③工作量分
①平均分=![]()
②优秀分=![]()
③工作量分=班数分+人数分。
班数分=所教班数×0.4;人数分=参加考试人数×0.02;
2、班主任成绩=班总平均分+优秀分
平均分 =![]()
优秀分=参照学校优秀分计算方法。
3、学校成绩=①平均分+②优秀分+③巩固分+④作课分
①平均分=![]()
学校平均分=![]()
②优秀分=![]()
学校优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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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巩固率分值=![]()
④作课分=![]()
作课记分标准:
县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6、5分;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记9、8、7分;此项每人只记最高分一次。
(三)表彰办法
1、教师: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综文、综理、生物地理分别奖前1/4名(四舍五入),奖励5名(包括5名)以上的学科设两名优秀奖,三名先进奖,少于5名设一名优秀奖,其余为先进奖。
七年级、八年级各科均奖前1/5名(四舍五入),均为先进奖;
以上各年级若学校选拔了优生班,则实行捆绑式评估,取消该校班主任评估(按教育局学籍管理规定及参加考试为准)。
2、七年级、八年级升级考试中获得先进奖的教师,若本学年作课(说课)、课题、校本课程开发其中一项获县级以上二等奖(含二等奖);或者在教师学术期刊发表文章1篇、在学生期刊发表文章3篇、指导学生发表文章4篇,则教学成绩可由先进奖提升为优秀奖。
3、上表资格认定:升级考试各科任课教师的确定以 “五·一”为准,前任教至“五·一”成绩属前任教师;后任“五·一”前接教,成绩属后任教师。毕业班各科教师的确定,必须教足三个月(从中考往前推);一个学科(包括班主任)不能名字重叠上表(中考综文、综理、地理生物除外)。
4、班主任:中考奖前5名;七年级、八年级奖前4名。先进奖
5、学校:第一名为教学优秀奖,二至三名为教学先进奖。和上年比较,上升两个(含两个)名次以上,为进步奖。
6、获奖学校的校长,主管三年级的副校长、教导主任均获相应等次的教学管理奖。
7、所有教学成绩奖项,一人只获一证(班主任、教学管理奖除外)
8、所有加分原由,均以当学年区间界定。
二、小学
(一)1---5年级小学升级调研考试
1、成绩评价:鼓励中心校、直属校依据新课标的“评价建议”,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探求、制定新的评价方法,报教研室备案,并实施。
2、升级调研考试学科成绩基本构成:平均分+工作量分
工作量分=平均班容量×0.1
3、语文、数学合起来计算分析。
4、通报方式:以中心校、直属校为单位进行排序,考查科目的评估由中心校安排,评估的总体情况报教研室存档。
(二)表彰办法
1、以中心校、直属校为单位,按教学班数的1/5(四舍五入)设奖,为先进奖。
2、获得先进奖的教师,在县奖励评价中获奖,奖项为优秀奖。
3、教多个设奖学科的,其中一科的名次在后三分之一以内,其它学科虽然进入获奖名次,仍不表彰。
4、上表资格认定:以最后一学期为准,但任课时间不少于3个月。
5、获奖证书:一人只获一证。
6、教学班较少的单位,如果某年级教学成绩整体太差,取消奖励名额。
(二)小学六年级教学质量评价。
1、中心校和直属校成绩评价分析办法:
(1)中心校、直属校参评人数:普教股提供的在籍生数的90%
成绩=平均分+a巩固率×100+b合格率×150+c优秀率×50+d+e
参考人数 各科都合格人数
其中:a:巩固率=————— b:合格率=———————
在籍生数 参评人数
优秀生数 教科研积分
c:优秀率=————— d:教科研类成绩=------------------ ×2
参评人数 教科研最优单位积分
推荐评价中获奖教师人数
e=--------------------------------------------- 1.5
参评教师总数÷(县参评教师总数÷县获奖总人数)
(分母:应得获奖人数。)
说明:以上三率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大等于1。
(2)教师学科成绩:
参评人数的总分
教师学科成绩=———————— + 工作量分+教科研类成绩
参评人数
工作量分=平均班容量×0.1(以下达的参评人数为准)
注:有替考者,从相关单位、教师成绩中扣除所得成绩的5—15%
说明:加教科研类成绩的目的:改变评估的单一性,逐步实现综合评价。
教科研积分
教科研类成绩=-------------------×2
教科研最优教师积分
(三)表彰办法
1、教师:
(1)分学科,按教学班数的1/5(四舍五入)设奖,为先进奖。
(2)获得先进奖的教师,在奖励评价中获奖,奖项为优秀奖。
(3)教多个设奖学科的,其中一科的名次在后三分之一以内,其它学科虽然进入获奖名次,仍不表彰。
(4)上表资格认定:以最后一学期为准,但任课时间不少于3个月。
(5)获奖证书:一人只获一证。
2、集体:
(1)中心校:
在中心校统一评价中:第1名为教学优秀奖,第2--3名为教学先进奖。
(2)直属校:
直属校成绩与7所中小学成绩比对,第1名为教学优秀奖,第2--3名为教学先进奖。
2014-5-5
附:教科研类成绩量化标准
课堂教学: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
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6、5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9、8、7分。 说课减半。
获奖论文: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记2、1分;
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
发表论文:国家级核心期刊6,省级4,学生报刊2分。
学生作品: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一篇或件2分,获奖1分。(指导或辅导奖)
课题成果:主持人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
主持人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6、5、4分;
主持人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8、7、6分;
主持人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0、9、8分。
非主持人,每降一个位次,相应的等级递减1分。
结题课题按相应等级三等奖减半积累分。
其他成果:学校、教师其它教科研成果参照类似项目积分。如校本教材参照课题成果积分。
注:发表在期刊的增刊、特刊、专刊等非正常期别的不给分,发表在学生刊物教师版的不给分,论文集不给分。非本学科的不加分,第二作者减半,发表在正式网刊的减半。单位课题成果积分时,一个课题只积最高分。
考试后一周内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办理。
20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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