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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驻省教育厅纪检组《2014年上半年全省教育收费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2014年09月11日 15:53:37 访问量:970

中共保定市教育局纪委

关于转发驻省教育厅纪检组《2014年上半年全省教育收费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白沟新城经发局、高新区公益局,市属各高校、市直属学校:

    现将驻省教育厅纪检组《2014年上半年全省教育收费检查情况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2014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统计表》于2014年10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驻省教育厅纪检组《2014年上半年全省教育收费检查情况通报》

 

                                 

                     2014年9月10日

 

 

 

 

 

 

2014年上半年全省教育收费检查情况通报

 

各设区市教育局,定州市、辛集市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要求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部署,切实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统一安排,2014年5、6月间,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采取各市交叉检查的形式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各检查组通过查看学校帐目、学生书包及组织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学校68所,发放问卷近5000份,召开座谈会近100个,查出问题八类140多个。对发现的这些问题,省治理办已给各市发函限期整改,并要对乱收费责任人进行处理。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始终把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群众路线、确保教育公平,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完善治理工作责任制,在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实施阳光收费、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各市均实行了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张家口市推行了教育收费治理工作三级承诺制,即:各县区教育局长、学校校长、教师三个层次分别向社会公开承诺。唐山市为着力解决教师收受学生家长钱物、参与有偿家教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市启动了中小学教师“公开承诺、履职践诺、民主评诺”的廉洁从教“三诺”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秦皇岛、廊坊、邢台等市大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实施阳光收费,积极营造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石家庄、承德、辛集等市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校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查实必纠、及时反馈,有效化解了学生家长和群众与学校之间的矛盾纠纷。邯郸市建立了乱收费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做到“三快、三到位”,即快速报批、快速核查、快速反馈,调查了解到位、违规收费清退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沧州、衡水等市分阶段、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工作,沧州市还在全市开展了治理教育“四乱”(即乱招生、乱征订、乱办班、乱收费)行动。保定、定州等市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情况,研究问题,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行明察暗访,对查实的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现场解决。各市都积极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行动,不断加大对乱收费问题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乱收费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从各检查组报告内容来看,一些检查组对问题查的比较深入,报告内容也比较详实、完整,如石家庄赴衡水检查组、邯郸赴石家庄检查组、承德赴秦皇岛检查组、廊坊赴保定检查组、衡水赴沧州检查组、邢台赴邯郸检查组、唐山赴廊坊检查组等。从检查情况来看,一些学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违规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加重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主要表现在:

(一)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问题。一些学校存在校务公开栏设置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以及收费公示制度不落实、不发放收费明白卡(纸)等问题。

(二)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一些学校存在统一订购教辅材料未体现学生自愿原则,且部分教辅资料不在省定目录以内;有的小学违规为一、二年级学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

(三)自立项目乱收费问题。一些学校存在收取试卷资料费、印刷费、饭卡费、存车费、饮水费、班费、保险费、补课费、自习费、赞助费等乱收费问题。

(四)收费不规范问题。个别学校存在跨期收费问题,如应该按月收费,但实际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个别学校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一些学校违规统一订购校服及床上用品;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没有按规定向学生出具票据,代收费未按规定列入财务往来账,且未及时与学生结算余款。

(五)办学不规范问题。个别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超10%比例招收域外择校生问题;个别学校存在早晚自习上新课、按成绩排名次问题;一些公办普通高中超比例招收择校生问题等。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个别学校财务人员无上岗资格,缺乏基本财务知识;一些学校存在公款私存、其他部门收费、收费未及时上缴等问题;有的学校存在账目混乱、白条下账等问题。

(七)食堂管理不规范问题。一些学校存在食堂账目不明、没有成本核算、没有食堂帐、从食堂列支与食堂经营无关的费用等问题;个别学校存在食堂违规对外承包问题等。

(八)师德师风问题。个别学校存在教师体罚学生、向学生索要礼品问题。

三、认真做好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各地要继续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治理工作任务,针对本地实际情况,找准突破口,抓住秋季学期开学这个关键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专项督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和学校负责人进行处理。

(一)认真整改检查出的问题。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此次通报的问题,各市、县教育局要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涉及学校要结合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复核、积极整改,该退的退、该缴的缴、该规范的进行规范。各市整改情况要在9月底前报告省治理办,省治理办将跟踪检查落实结果。

(二)积极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各市、县教育局要针对本地教育收费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教师补课乱收费和有偿家教、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普通高中违规招生收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三)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各地要加大对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通报、查办、整改、追责力度,对每一件教育乱收费问题的举报都要落实查办和督办责任,加大对重点问题的直查直办力度。问题一经查实,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

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各市、县教育局要开展重点检查督查,省教育厅也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学校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不再另行发文)。要抓住秋季开学收费“高峰期”和乱收费“多发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督促整改到位。要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敢于动真碰硬、真抓严管。对于妥协通融、避重就轻、包庇隐瞒,导致教育乱收费问题易发多发、屡禁不止的,要对相关领导进行严肃问责。请各市将自查自纠和检查情况书面报告、检查工作统计表(附后)于10月15日前报省治理办(驻省教育厅监察室)。

 

附件:1、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

2、2014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统计表

 

 

 

 

河北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

 

 

 

 

 

 

 

附件1

 

上半年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

石家庄市

抽查学校(7所):石家庄市第二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八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中学、河北师大附属中学、河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小学、河北师大第一幼儿园。

1.石家庄市二十三中违规向学生收取饮水费;超最高限价、跨学年收取课本费;年级组为学生征订校服,校服费未通过财务收支记账。

2、河北师大第一幼儿园超标准收保教费,标准为每生240元/月,实收每生475元—1040元/月;2013年秋季违规向幼儿家长收赞助费2000元/生,且未向幼儿家长出具正规票据。

3.被抽查学校普遍存在收费公示不规范问题;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没有按要求向学生出具票据,没有按规定使用教育收费明白卡(纸)。

承德市

抽查学校(6所):承德市第二中学、双桥区头道牌楼小学、双桥区山庄小学、兴隆县职教中心、兴隆县二中、丰宁县三中。

1.双桥区头道牌楼小学违规按学期收取一、二年级学生课后托管费;违规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办班场所和设施。

2.承德二中违反“三限”政策,超比例招收择校生;2013年秋季学期向学生收取早晚自习、周六日补课费;统一订做校服,收费未列财务往来。

3.兴隆二中没有将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张家口市

抽查学校(6所):蔚县第二中学、蔚县西合营镇马宝玉小学、下花园区初中、下花园区高中、涿鹿镇中学、涿鹿县一中。

1.下花园区高中高一至高三年级利用周六、日补课,收取每生每月补课费90元。

2.蔚县第二中学二一班,老师为学生统一多订了一套《文言文对接》教辅材料,且没有体现学生自愿的原则。

3.被抽查学校普遍统一订做校服,且收费都未列财务往来。收费公示制度执行不规范,有的学校没有任何公示,有的学校公示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秦皇岛市

抽查学校(7所):秦皇岛市一中、北戴河中加英桥学校、燕山大学附属中学、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秦皇岛第四中学、燕秀里小学。

1.燕大附中超比例招收择校生,2013年多招38人;今年4月中旬,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约120元/生;没有进行收费公示。

2.开发区幼儿园保育费、伙食费均按学期收取,按规定应该每月收取。

3.被检查学校普遍统一订做了校服,但收费都未列财务往来。

唐山市

抽查学校(7所):唐山市一中、开滦十中、丰润三十八中、机场路小学、玉田一中、玉田伯庸小学、幼儿园。

1.唐山一中晚自习和节假日收费补课,虽经治理有所改变,但仍变相乱收费。

2.开滦十中财务室出纳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所检查学校有的学校没有公示,有的学校公示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

廊坊市

抽查学校(5所):廊坊市开发区新世纪中学、廊坊市第八高级中学(廊坊市外国语学校)、廊坊市第四中学、廊坊市第二十三小学、香河县第一中学。

1.廊坊市开发区新世纪中学六年级1班照毕业合影向学生每人收费15元。

2.廊坊市第四中学七年级英语、数学两学科除1套正常教辅外,为学生还统一订购了辅导报纸。

3.廊坊市第二十三小学为一、二年级学生订教辅。

保定市

抽查学校(5所):徐水县巩固庄中学、徐水县大王店初级中学、徐水小学、涿州市第一中学、涿州市南关中心学校。

1.徐水县巩固庄中学财务人员不具备专业资格,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就上岗工作,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教育收费公示内容不完整,更新不及时;教师补课及食堂管理不规范。

2.涿州一中高三年级组教师利用休息时间给学生补课。

 

沧州市

抽查学校(5所):沧州市第五中学、河间市一中、吴桥中学、吴桥县桑园第一初级中学、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

1.沧州市第五中学超比例招收择校生,2013年秋季多招28人;暑假期间统一组织补课并收费;学校伙食费存放在个人账户;统一征订教辅用书,每科1-2本;向学生收取水费。

2.吴桥县桑园第一初级中学统一征订校服,且支付校服款用白条入账,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教师有偿补课;个别班级对学生违纪后进行罚款;收取每生2元的班费。

3.沧州市运河区南环小学统一征订校服;个别教师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个别老师体罚学生,向学生索要礼品。

衡水市

抽查学校(5所):衡水中学、衡水市第二中学、冀州市第二中学、冀州市门庄中学、故城县三朗小学。

1.衡水市第二中学未按规定范围招生;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和校服、床上用品,且所订教辅有4种不在省教辅选用目录内;学校食堂列支与经营无关费用。

2.冀州市门家庄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容不全;早晚自习安排上新课,并按学生成绩排名;学校食堂收支未及时按月结算并公示,列支与食堂经营无关的费用,个别大额开支无明细、无入库记录

3.故城县三朗小学早晚自习上新课,且按学生成绩排名;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所用教辅有4种不在省教辅选用目录之内;校务公开栏内容不全;食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账务核算未建立内部监督制度,且从食堂列支教师早晚自习补助费用。

邢台市

抽查学校(5所):邢台市二中、邢台市六中、邢台市育才小学、邢台市第五幼儿园、沙河市一中。

1.邢台市育才小学为一、二年级订教辅资料。订校服没有经过招投标。

2.沙河市一中、邢台市二中都为高一、高二年级每生订两套教辅资料。两所学校都统一为学生订购床上用品。

3.邢台市六中食堂对外出租,而且没有进行招投标;食堂账目管理不规范,原始凭证部分是白条。

邯郸市

抽查学校(5所):邯郸县一中、邯郸市二十六中、丛台区孟仵小学、峰峰矿区春光中学、峰峰矿区春光小学。

1.邯郸市二十六中财务管理不规范,2013年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未及时上交财政;向学生收取自行车存车费。

2.邯郸县一中账面结余书款150多万,没能按要求与学生及时结算;向高二年级学生收取班级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0元。

3.峰峰矿区春光中学为高一年级学生每人定做校服三套,标准是每生198元;为高中学生统一入保险,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元;向学生收取体检费6元/生。

定州市

抽查学校(3所):定州市南城区宝塔初级中学、高蓬镇北高蓬小学、白果树幼儿园。

1.定州市宝塔中学食堂管理人员业务不熟,账目收支明细不明确,食堂食品留样不全;初一年级分快慢班。

辛集市

抽查学校(2所):辛集镇第一小学、新垒头镇东明中学。

1.辛集市辛集镇第一小学一、二年级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2.辛集市新垒头镇东明中学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择校生数超过规定的10%;超范围征订历史和思想品德两个学科教辅材料。

 

 

 

 

附件2

2014年秋季开学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统计表

填表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自查自纠学校(所)

自  查  自  纠  情  况

查出问题(个)

纠正问题(个)

查出违规金额(万元)

清退违规金额

(万元)

 

 

 

 

 

 

 

 

各  学  校  自  查  自  纠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汇  总

 

组成检查组

检   查   和   抽   查   情   况

市级

(个)

县级

(个)

检查学校

(所)

查出问题

(个)

纠正问题

(个)

查出违规金额

(万元)

清退违规金额

(万元)

通报批评

(件)

 

 

 

 

 

 

 

 

各  地  检  查  或  抽  查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汇  总

 

注:可另附纸。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要同时报送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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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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